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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大佬 上(180)

作者:衣落成火 时间:2021-06-16 09:34 标签:甜文 爽文 情有独钟 系统

  有了这样的雄心壮志,白鹤老人的笑容更加慈和了。
  无论是谁看到现在的他,恐怕都难免会觉得:这真是个善良的老头啊。
  ·
  阳珑把整个场景收入眼底,摇了摇头,伸手轻轻一抓。
  在他的掌心,赫然出现了一枚锦鲤鳞片。
  这是系统给他传送而来。
  近距离观察锦鲤鳞片后,越发能感觉到它每一片都相当美丽,而且上方隐隐约约的福运也带给人一种极为舒适的气息。
  佩戴锦鲤鳞片,很大程度上回改善自己的坏运气,得到一波波小的好运带来的馈赠。但这并不是直接增加了得到鳞片的人的气运,而是调理他们的气运,并给他们分享属于锦鲤的小部分气运,但锦鲤本身的福运并不会被削弱,算是借用锦鲤的力量,也可以说是锦鲤的赐福。
  不过大概是那锦鲤小妖道行浅薄的缘故,这上面的福运并不强,如果交给修炼者的话,只对零阶修炼者有用,而对于凡人来说,则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给他们带来福运,给他们一定程度上的帮助——所以锦鲤鳞片也不是能乱给的,万一给了以后对方有恃无恐作恶怎么办?对锦鲤而言也不是什么好事。
  但锦鲤鳞片既然进入了墟市,就可以被系统改造一番,不至于因为对方的主人而影响到余俪娘本身,给她结下不好的因果。
  阳珑看着鳞片,想了想后,对身边的银色人影说:“就这么光秃秃的鳞片去卖不好看,能做成首饰吗?”
  银色人影说:“可以的,宿主。”
  阳珑沉吟着。
  “做成男女款的戒指、手镯、发簪、挂坠,或者镶嵌在玉佩或者什么其他好看的饰品上。完成以后,全部上架吧。”
  “收购价是8法则币一枚,但带来福运的东西是很难得的,小鲤鱼也够疼的,总不能白白浪费了她这么疼吧?售价就卖30法则币吧。”
  “希望客人们会喜欢系统你的手艺。”
  银色人影静静等在旁边,跟以往的每一次一样,直到阳珑说完了所有的吩咐,再也没有其他的话时,才开口应和。
  “好的,宿主。”
  在又有不少新客人带来的商品上架后,阳珑一边刷着系统面板上的各个单子,一边由衷地发出感慨:“早先我收购祁元毓出售的秘药时,倒没想到买它们的客人还颇有几个,药效也挺快的。看来大炎国前期的国主们也不孬啊,背地里藏着这样的好东西的配方。”当然,他感叹其实是……“这商品的销路还挺不错的。”
  看完单子,阳珑又不由一笑:“不过目前卖得最好的,除了一直很受欢迎的黑龙血以外,居然就是林跑跑送来的蜂蜜。想想也不奇怪,也不知道林跑跑的蜂蜜是不是变异的,效果多样适合各种客户群,而且他那群蜜蜂出蜜量也挺高的,只要林跑跑那边的花源不断,灵蜂们不断顿,采蜜自然很勤快,他也自然会有一份细水长流的高收入。”
  这么想着,阳珑也拿了三大葫芦的蜂蜜,除了蜂蜜以外,他还拿了几坛子出自酒圣中世界的药酒——蜂蜜是用原价购买的,酒酿是他自己进货压根不要钱,他可占了老大的便宜。
  买完以后,阳珑觉得今天在墟市里差不多了,也就带着东西,回到了别墅里。
  为了把东西合理地拿出来,在这一天,他跟元极说要自己一个人出去走走,这次就不辛苦元极陪着他了。
  元极没有强行跟随。
  阳珑是想早去早回的,所以一出去,已经用上了特殊的法门。
  眨眼间,跑了上千米。
  元极目送阳珑,然后一直坐在窗边。
  在这个角度,似乎只要他抬起眼,就可以看见窗外的情景,也可以看到,他在等着的人什么时候可以回来。
  ·
  阳珑转一圈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带着几个大葫芦的蜂蜜和那些酒。
  元极早早在窗前看见,闪身就到了楼下,在阳珑还没进来的时候,就去接过了他手里的部分东西——那些酒坛。
  阳珑朝他露出个笑容,扬了扬手里的大葫芦说:“我找到的好东西,蜂蜜有三份,一份给我哥,一份给我明哥,还有一份给你。”
  元极说:“我的那份和你一起。”
  阳珑被他这话说得高兴,立马又说:“要不咱们也带点去宿舍,给哲子他们也分点?”
  元极:“听你的。”
  阳珑笑吟吟点头:“反正等咱们喝完以后,我还可以再去找。不是我说,其实这蜂蜜对我哥和明哥的作用肯定比对你我两个更好一些,哲子他们喝完也能改善体质……”
  元极仍然答应着:“嗯。”
  阳珑又看到了元极手里的酒。
  这些酒其实都是酒圣中世界的一品酒,还是其中效果最弱的,所以对他和元极是没什么用的,只能说滋味应该不错。能用上的,还是那些他在意的亲朋好友。
  把那几坛子酒分了分,阳珑没给自己和元极留,而是几个舍友一人一坛,他哥和明乐也一人一坛——当然,作用是不同的。
  给他哥荆孟的是补身体为主,让他可以消除疲惫,保持健康;给明乐的则是强身健体和养颜的,毕竟他是明星嘛,脸是很重要的,他拍戏唱跳又累,强身健体也很重要;给舍友们的就更简单,同样也都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还可以让他们的头脑保持清明,能好好学习。
  阳珑还是跟元极商量。
  元极想了想:“舍友的,寄过去吧。”
  阳珑点点头:“要是等开学再给,黄花菜都凉了。”
  元极又说:“荆孟哥我们送,明哥的让荆孟哥送。”
  阳珑竖起大拇指:“好主意。”
  后来,阳珑果然是这么干的。
  荆孟收到奇怪包装的蜂蜜和酒酿,心情有那么点复杂,又觉得有点好笑。
  这些东西还真是挺复古的,他弟难道就喜欢这样的文化?也不需要阳珑多说,他已经是很珍惜他弟的一片心意,按照他弟的叮嘱,早晚蜂蜜泡水喝,午饭前喝一小杯的酒酿。
  至于给明乐的那份……
  荆孟依旧是很听他弟的话,抽了个稍微空点的时间,亲自开车给明乐送了过去。
  明乐知道缘由后,心情也很复杂,但也真的……很高兴。
  自然,他也同样听话,老老实实地照着荆孟的叮嘱去做。
  没用几天,两人都发现,他们的身体居然好了很多。
  荆孟一段时间里都在跟人配合暗地里狙击荆家的产业,加上他公司的新游戏还有其他很多项目都需要他忙,计算他做事的效率高,可头脑风暴也是有巨大消耗的,他的身体同样消耗很大,所以哪怕还很年轻,也依旧经常能感觉到疲惫。
  在接受他弟的关爱后,荆孟再也没有疲惫过,反而精神抖擞,连思维运转得都更快更顺畅了,处理事务时越发得心应手,对游戏或者其他项目都有相当多的灵感,让他的工作也很顺利,整个人都肉眼可见地容光焕发。
  比他变化更大的是明乐。
  明乐作为必须时时刻刻保持自己光鲜亮丽的明星,为了这身材这脸不知耗费了团队多少心血,特别是营养师们,要时时刻刻留意明乐的体态变化和身体健康,为他调整饮食结构。然而到底还是因为明乐拍戏太敬业,自身太辛苦,以至于身体还是不算太好,直到荆孟让大夫常常送汤药包让他准时煎服,他才稍微好了一点。
  明乐在拍戏的过程中,为了呈现出来的效果好,有质感,他的脸还尽量保养了,可身上的皮肤却变得粗糙了很多。然而当他服食了蜂蜜之后,他脸上的肌肤堪称是吹弹可破,什么保养品是化妆品,统统都是不需要的——不,不对,化妆品还是要的,为了“扮丑”。他浑身的肌肤也从逐渐粗糙变得迅速恢复原本状态,再变得更加莹润且有力,让人一看就感觉到,他整个人都仿佛闪闪发光一般。
  还有那些酒,在他状态不够好的时候喝一小杯,他就能精神很长时间,就算是沉浸式体验过火了,也可以借助那一丝清明——没错,他从这些酒里得到的居然是很清明的感觉——迅速出戏,皮肤状态也相当给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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