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弹窗完本耽美小说
本文首页 当前位置: 腐小书> 穿越重生>

七零年代文工团(144)

作者:天籁星璇 时间:2023-12-19 10:19 标签:种田文 轻松 年代文 成长 逆袭

  这哪是出身的问题,你弟妹他压根就不是个女人!
  事情都到这一步,宋知时只能把河洛的旧俗,自己跟顾淮的关系和盘托出了。还有顾淮给他找工作,二姐一家这些年来零零总总发生的事情,他都悉数告知了宋知意。
  “姐……”宋知时惴惴不安地等待着宣判。
  “姐,你别生气,你可别气坏了。”
  宋知意听到自己心心念念的弟妹其实是个男人的时候,确实两眼一黑,但得知这件事是爷爷操作的以后,又选择了继续倾听。尤其是当她听到对方为自己弟弟所做的一切时,她对顾淮的成见已经放下了大半:“爷爷这么做,肯定有他的道理,我怎么会怪你呢?”
  宋知意还有一点没说的是,她一直觉得自己这个弟弟过于纯真,出身优渥的他就像个没长大的孩子。
  多年未见,弟弟依旧保持初心,她欣慰的同时,又有一丝担忧。
  纯真是一件好事,同时也是一件坏事。作为姐姐,她肯定希望弟弟永远无忧无虑,但作为丈夫,这样的性子如何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她唯恐弟妹会过得很辛苦,还想着要好好补偿对方。
  可这弟妹要是个男人……那就没这个必要了。
  此人必定是爷爷极为信任的人,不然他也不会把宋家的独苗苗交给对方。
  如今看来,弟弟也被保护得很好,宋知意心中大定。
  “所以你现在是辞职陪读了?”
  “我还是想找一份工作来着,可惜一直碰壁。”
  “在这四九城里找工作可没那么简单,没有人脉怎么行?”
  “我上哪去找人脉啊?”
  唯一的推荐信人家还没肯要他。
  宋知意笑道:“你没有,但是爷爷有啊。”
  宋知时一想,爷爷当年走南闯北地做生意,能结交一些人脉不足为奇。
  “倒也不是什么达官显贵,他叫吴忠明,也是陕省西城人。建国以后,是爷爷资助他读完了大学,还给钱让他老母亲治病,后来他留在了首都工作,算起来也快二十年了。”
  “吴忠明?”
  “对,要不是你说要去文工团,我还想不起来呢,他现在在首都文化厅工作,具体是做什么的我不清楚。我这里有一封爷爷的亲笔信,你可以带过去。爷爷对他有知遇之恩,想来帮你找一份工作应该不难。”
  这可真是意外之喜,宋知时没想到这次来找大姐,工作也快有着落了。
  他献宝似的把今天买的东西递到宋知意面前。
  宋知意又惊又喜:“呀,你怎么买了那么多?怎么都是女士的鞋子和衣服?”
  宋知时傲娇道:“我是买给你的,可不是给那些不相干的人的,自然都是女士用的。”
  宋知意失笑:“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觉得这些我都用不上,平白浪费钱罢了。”
  “这怎么能叫浪费呢?”
  “我一个家庭妇女,既不出门也不工作,穿那么好看做什么?”
  宋知意长得好看,行为举止端庄优雅,跟这个大杂院简直格格不入,时间久了,街坊邻居对她的出身自然有了猜测。虽说不至于针对她,但到底有些瞧不起她。
  因为出身问题,宋知意找工作也颇为困难,前几年一直在一家厂里做临时工,后来被有心之人举报也就辞职了。
  其中的苦楚,宋知意没明说,但宋知时却能理解。因为这也是他以前在河洛过得日子。在没有做老师之前,因为出身问题,他找工作也是处处碰壁。
  年代久远,要不是今天宋知意提起,他都快忘记这段往事了。
  “还有个事儿……今天我来找你,姐夫他奶奶竟然说没你这号人,要不是我今天在胡同口看见你,咱们姐弟俩还真要硬生生错过了。”仅从这件小事,宋知时就可以推断出刘家人并不重视宋知意。
  宋知意苦笑,她不好详说里头的内情,只能劝道:“她年纪大了,你别跟她一般见识。”
  很快到了饭点,宋知意姐弟俩一同出来用餐。
  咸菜萝卜杂粮米饭,就是今天午餐的全部。
  而宋知时今天买的那两块肉则毫无踪影。
  宋知意问:“娘,肉呢?”
  李荷花不好意思地说:“我看菜都已经做好了,吃不完也是浪费,就自作主张把肉放起来了。哎呀,倒是我不对了……”
  这拙劣的演技,宋知时简直无力吐槽。
  但他也不惯着李荷花,开口就是阴阳怪气:“看来是我来得不巧,赶上饭点了。”
  李荷花一脸愁苦:“亲家弟弟,我不是这个意思。”
  这时,杨阿婆面色不善地发话了:“你看你做的什么事!有客人在还不把肉做好端出来!”
  杨阿婆嘴上骂着儿媳妇让她去煮肉,实则心里肉痛得很。
  “那我现在就去做……”说着李荷花就要起身。
  正当婆媳俩一唱一和的时候,宋知意开口了:“算了,娘,别忙活了。等晚上爱民爱英回来一起吃吧。”
  李荷花杨阿婆纷纷松了口气。
  宋知时嗔怒地看向不争气的大姐。
  宋知意则微微摇头示意他不要生气,然后继续说:“知时你难得来一趟,下午就留下陪我说说话吧,我让爱民去买些熟食,晚上咱们再好好吃一顿。”
  李荷花杨阿婆的脸瞬间僵住。
  顾及大姐的面子,宋知时也不好继续发作,只能勉强吞咽着这难吃简陋的饭菜。
  河洛的日子再苦,顾淮也没让他吃过这些,可见宋知意之前过得都是些什么日子。
  到了下午,刘爱民和妹妹刘爱英先后回家了。
  一辆七成新的二八大杠停在了院子里。
  宋知时听着车铃还以为是刘爱民呢,结果进来的却是一位少女。
  少女不过十五六岁上下,长相勉强算是清秀,但却穿着一套时髦的蓝灰色工装,全身上下没有一个补丁不说,两条麻花辫上还各扎着两朵红花,可见生活条件优越。
  宋知时的眼睛死死盯着这辆二八大杠,如果他没记错,大姐的陪嫁里好像就有那么一辆吧。
  少女看见宋知时,眼前顿时一亮:“你是谁啊,怎么在我家里?”
  李荷花最宠这个小女儿,闻言赶紧从房里走出来:“爱英,这是你嫂子的弟弟,从陕省来看你嫂子的。
  “陕省?那地儿可远了啊!”
  “是,快叫人。”
  “哥哥好。”刘爱英甜甜一笑。
  “你好。”宋知时对刘家人印象不佳,勉强挤了笑脸。
  紧接着,刘爱民就回来了。
  奇怪的是,他竟然是步行回来的。
  呵呵,看来那辆自行车是谁的,已经不言而喻了。
  所以她姐姐的嫁妆现在成了刘家的公共财产?
  说起来,这还是宋知时第一次看见这位大姐夫,之前只是看过照片。
  有一说一,这刘爱民皮肤白皙,五官跟李荷花如出一辙,长得确实是一表人才,不然也不会成为宋家的乘龙快婿。
  两人相互问了好,就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刘爱民还算健谈,言行举止并不粗俗。
  很快,晚饭做好了,李荷花招呼大家用饭。
  “今天有肉吃!”
  刘爱英高兴地直跳脚,家里负担重,已经许久没见荤腥了。平日里蒸个鸡蛋羹都只有哥哥的份,奶奶做菜更是舍不得放油。
  看来也是今天来客人了,才会那么大方吧!
  “这些都是你知时哥哥买的,多吃一点。”宋知意笑着把功劳揽到弟弟身上。
  刘爱民闻言不好意思地站起身:“我去买点东西,马上就回来。”
  过了一会儿,他气喘吁吁地跑回来了,手里还提着一个纸包,打开一看竟然是二两火腿肠。
  李荷花心疼地把火腿放在盘子里,浓浓的熏肉味勾得人馋虫都出来了。
  “知时别客气,把这里当自己家,快吃吧!”说着刘爱民率先夹了一块肉放到宋知时和宋知意的碗里。
  宋知时边吃边仔细观察着,刘爱民对大姐确实是体贴入微,同样是文化人,刘爱民跟二姐夫凌家先对妻子的态度又不太一样,当然也可能是这个时代的国人表达爱慕比较内敛。
[返回首页]
喜欢本文可以上原创网支持作者!
用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