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哨兵不乖(183)

作者:晒豆酱 时间:2021-03-21 10:02 标签:末世 哨向 相爱相杀 爱情战争 废土

  有过无数次的强电击经验,才让他能坦然挑战这层电网,不能用手心去抓,因为每一次项圈放电,宋捡最大的反应就是手指麻痹想要攥拳头。
  用手心去推这扇网子,一定会被吸附在上面,无法挣脱,长时间通电活活电焦。
  小丢紧紧地绕在他的腰上,陪同主人一起承受。
  推开了,宋捡的身体出现暂时麻痹,手背已经被电破了一层,但是他没有死。
  “走!”他揉着电疼的右肩,从一米多宽的缝隙钻了进去。李韩的手还捂在耳朵上,震惊地看着还活着的宋捡。
  在自己不在营地的那段时间里……宋捡究竟经历了什么,竟然变得这么牛逼了?他也跟着钻进了营地,通过电网时,两肩还能感受到周围的电场。
  而宋捡,刚才竟然能直接触碰它。
  离电网比较近的帐篷口钻出一个男人来,裤子还没来得及提上。他手里拿着一把机枪,刚才好像听到了电击声,绝对有东西触碰了电网。
  可能是鸟,也可能是蜥蜴,每天早上都能从电网外侧发现小型动物电焦的尸体,总不可能是人……他原地啐了一口,妈的,这些动物总是干扰他的好事,马上就成了,帐篷里的娘儿们也是反抗激烈,不打不行。
  他绕着帐篷巡视了几圈,确定电网外侧没有东西之后,转过身打算继续刚才的事,突然一个人站在了他的面前。
  还没来得及看清楚这个人是谁,嗓子里的话还没喊出来,这就是他最后看到的画面了。血沫子从他的喉咙喷出来,没有声音。
  在他要倒下之前,宋捡托住了他的头,为了不发出声音将他小心放在地上,拖到角落里,将他的武器挂在自己身上。他看向旁边的李韩,李韩直接掰断了一个人的脖子,也在把尸体往角落里拖。
  短刀上的血还在滴落,宋捡降低呼吸频率,像一条蛇,潜伏进浓重的黑色里。眼睛看不清的小丢滑向最高处,它也熟悉了电击,电网并没有把它电直,现在它卷在一顶帐篷的最上端,准备和主人视觉通感。鳞片有着奇异的光泽,是属于黑曼巴蛇的象征。
  强大的同类虽然没有陪同它一起行动,但是它的胆子已经变大了。
  精神体和主人两体一命,总有相似的地方,宋捡以前还不相信,现在他找到了自己和小丢的相似之处,它们同样善于隐藏,和一击毙命的击杀。
  杀了他们,宋捡手起刀落,溅着血,将人的喉咙挑破,再瞬间隐藏在沙漠天然的保护色里。
  这里是沙漠,是他的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虚假的捡捡:他妈的,妈的,杀了他们!
  真实的捡捡:哥,汪汪汪!
  接下来是捡捡连续高光!


第123章 猎杀时刻
  一个帐篷里传来了哭声,是女人们的哭声,哭得小心翼翼又隐忍。
  不一会儿,三个男人掀开帐帘,叼着烟,一边往外走一边穿衣服。脸上都是满足过后的笑。
  “给我火儿。”最先穿好的那个停下来,“早知道日子还能这么过,就不苦哈哈地打猎种土豆了。”
  “这才哪儿到哪儿啊。”他们三个无意间站成一排,中间的那个人腰上挎着枪,“有了这些打仗的家伙,咱们简直能在沙漠里称霸,咱们看上哪个营地了就直接动手抢啊,客气什么。”
  最左边那个看着他们的巨大电网,这么高,人碰一下就死更别说翻过来,足足绕着营地一圈,可比篝火、木刺、巡逻强太多了,他斜着脸笑起来。“那是,要不是那帮哨兵自相残杀,这种好东西怎么能落到咱们手上,他们互相杀死了最好,住移动城市里有什么了不起的,呸……他们的枪,咱们他妈的也能用,诶诶诶,你们还记得吧,一发榴弹就把那营地的人打飞了。”
  “当然记得!”中间的人还回忆起来,那场面,见过一次就绝对不忘,人在武器面前的渺小让他狂妄,误以为这种强大就是自己的能力,“什么他妈破防具啊,那么大个营地,一看就知道存了不少东西,不抢他抢谁?没想到他们女人也多。”他笑着将头转向右侧来,平时他们就是一帮混迹各个营地的零散流民,因为不爱遵守营地的规矩,也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大营地接纳他们,“等到其他兄弟回来咱们再抢……”
  话说到这里,就停住了,因为他右边的人没了。
  “我操,干什么去了他?”他再次看看右侧,看看身后,真的没人了,刚才还好端端站着呢,于是又转向左侧,“撒尿去了吧?跑得还他妈挺快,对了,你一会儿准备……”
  话也停住了,因为他左边的人,也没了。
  “你们俩干嘛呢?人呢?”他左看右看的,两边都变成空荡荡,耳边只有风声,还有电网不知道又电了什么虫子的噼啪噼啪声,他还以为这是开玩笑,“这他妈的不是开玩笑的时候啊,你俩赶紧滚出来!”
  可是等他将目光收回面冲正前时,一个从没见过的男人,已经站在面前了。迷彩帽子压住刘海,看不清楚眼睛,但是眼珠黑得很。鼻梁上全是血红色,嘴角向下垂着,这三分之一秒里,他像是被沙漠里什么动物给盯上了。
  完全是动物的眼神。
  他刚要喊,声音又被捂进了嘴里,只剩下类似呜呜的闷声,力气非常大,绝对不是普通人的手劲儿,脖子都要被掰断了,随后眼前有个金属的亮光锃地闪了一下,喉结一道深凉。他的眼白往上一翻,再也发不出声音。
  宋捡的迷彩服上,已经全都是血了。这是第三十三个,喉结被他的短刀割开,滚热的血喷出来,还喷了他一整脸。而在他们刚才谈论的过程中,宋捡其实想到了一个人。
  樊宇。
  那个想要霸占自己身子的男人,一心认定自己早早勾引了小狼哥的男人,趁着小帐篷里没有人,把自己按住还扒掉衣服的男人,他的心和这些人一样肮脏。
  他那年已经制伏了自己,自己完全没法反抗暴行,不小心将他惹怒差点儿丢了小命,连小帐篷都跑不出去。是小狼哥带着一把枪回来了,毫不犹豫地开枪,子弹瞬间击穿樊宇的脑袋。
  当时,宋捡其实是有些害怕的,害怕武器的威力,也知道哥还没长大就为自己杀了人。人的生命被夺去,和看到狼带着猎物回来,感觉完全不一样。
  他害怕,也曾经想过,如果樊宇没被杀死会怎么样,哥完全可以打穿他的肩膀,或者用子弹打断他的膝关节。那样的话,或许营地里的人就不会轰走他们,哥也不会在小小年龄就背负上杀害养父的罪名。
  可是现在他只想杀了这些人。
  不要弄伤,不要击晕,就是完完全全、干干脆脆地杀了他们。对恶人的留情就是对好人的伤害,他们欺负人,凭什么……凭什么还要活在沙漠里?
  那些被他们欺负的人,又为什么要遭受苦难?小狼哥那年没做错,这种人就不该活,他们只要多活一天,就是对死去的人和受欺侮的人的讽刺。
  “那边我清理完了,一共二十九个。”李韩帮宋捡将尸体抬走,全部藏在帐篷后面,最远端的小帐篷已经跑出了人,是女人,她们的衣服都破了,但是听从李韩的安排,全部猫着腰往电网开口的地方跑。
  “我让她们先跑。”李韩低声说,“还没找到张灵,继续找。我去那边……”说着他又隐入黑夜里,在灯光不足的野外环境中,哨兵的视力就成了最好的工具。
  宋捡没来得及和他说话,短刀只收在袖口里以备不时之需,他将帐帘撩开,也猫着腰,带着一身血迹钻进去。
  一进去,帐篷里的几个女人就开始往后躲。
  “别怕!是我!”他也不知道这些女人认不认识自己,面孔都很生,“是张牧派我来的!”
  原本她们还在往后藏,用衣服和头发藏住脸,甚至顾不上挡住腿,可是听到张牧这个名字,她们已经麻木的脸慢慢抬了起来。
  宋捡知道她们都受伤了,也知道现在自己的形象实在没有可信度。谁会相信一个满身都是血的佣兵呢,但还是擦了擦脸,小心翼翼地慢慢说,生怕她们因为受惊吓发出叫喊:“张牧,是张牧。他还活着,他派我来接你们。你们的腿还能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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