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吉米同行(20)
詹姆斯交代了新工作,还好心地列出一道选择题,但惨遭亲哥不配合。
林德快气疯了。
他直挺挺地坐在沙发里,阴沉着一张脸,死死瞪着那个穿着女式厚长裙、光着两条腿走来走去,还坦荡荡开冰箱门,去拿牛奶喝,完全没有一点儿羞耻心的倒霉弟弟!
“这他妈还是我傻乎乎的可爱弟弟吗?”
他恨不得立刻蹦起来、扑上去,把人掐着脖子拎起来,重新给团吧团吧塞回母亲子宫里,拜托她老人家行行好,等十个月后再生一遍,最好这回能生一个听话、乖巧、懂事、不惹事、也不长penis的妹妹。
这样一来……
眼前场景也许就不会那么让人眼瞎了!
另一头,与亲哥激烈的情绪完全相反,詹姆斯从头到尾都挺镇定。
他甚至不着急把裙子换下来,一路晃晃悠悠地在屋里溜达,开冰箱、喝牛奶,心中有一种‘尘埃落定‘的放松感。一直悬在心头的那块重石终于落地,曾经被自己胡思乱想给整出来的紧张和忐忑也奇迹地消失不见,只剩下一点儿‘隐瞒家人’后的浅浅愧疚。而这点儿愧疚,也在看到亲哥那张难以用语言来形容的臭脸后,坏心眼地转化为了想爆笑的冲动。
沉默了一会儿,林德才再次发问:“所以,你说在修车厂当学徒工是假的?”
詹姆斯试图替自己辩解:“虽然没去,但我也不是无所事事,唱歌也给钱……”
“闭嘴,谎话精!接下来,我问你答。”
“……哦。”
“从你辍学到现在,你是不是从没去过修车厂,一直都在骗我们?”
“也不算骗啊,我只是去做了别的事……”
“是还是不是?”
“……是。”
“你天天夜不归宿,根本不是交了女朋友?”
“……是,没交。”
“那些什么同事之间正常社交也是假的?天天出门都是去那什么俱乐部鬼混?”
“不是鬼混……好吧,好吧,是!”
“你唱的什么歌?他们为什么给你钱?你跳脱衣舞了?是不是让人摸你屁股、往你内裤里塞钱了?”
“操!林——德——莱——蒙!你他妈有种再说一遍?”
詹姆斯炸了!
这混球说的是人话吗?有这么暗示自己亲弟弟是男妓、脱衣舞男的吗?
两兄弟开始愤怒地互瞪。
他俩梗着脖子,身子前倾,开始捋袖子,身后仿佛扑腾起隐形的肉翅膀,宛如两只蓄势待发的斗鸡。
不知道是谁先动了手。
但总之,他们打了起来。
在这个只有男人组成的家庭里,兄弟拿干仗当日常沟通实在太正常了。
通常有点儿什么事情难以解决、又引起了争论、偏偏一时半会儿还都讲不清时,最好的方法就是走过去,利落地给对方一拳。因为如果不动手,对方早晚也会动手。还不如先下手为强,抢占先机,至于有什么事,都等打完再说。
但在打斗过程中……
林德下手并不重,他压根没心情和亲弟弟掐架,他只是看到那条女式长裙子就控制不住地心里直冒火,有时候宁可挨上一拳,也要坚持地伸手,试图把那条碍眼裙子从弟弟身上扒下来;而詹姆斯气他口不择言、胡说八道,反而出手没怎么留情,成功占据上风,还翻身骑在他身上,用力挥拳。
于是,等老约翰开门进来时,就看到在客厅里,‘穿着裙子的小儿子,骑在大儿子身上,大儿子正在伸手用力撕扯小儿子裙子’的可怕场景。
一向健健康康的老头儿差点儿吐血:“上帝啊!”
他悲痛地冲口而出:“我他妈造了什么孽?这是什么见鬼的兄弟情趣Play吗?”
亲爹!亲爹!!我的亲爹啊!!!
求求你,不会说话就闭嘴行吗?!!!
你这也太懂了吧!
一天到晚都在看什么狗屎付费玩意儿啊?!
再次证明,嘴贱这东西也能属于家族遗传!
约翰老爹刚刚一句话,杀伤力堪比原子弹。
得啦,不用费劲儿过去拉架了。
两兄弟几乎是瞬间分开,彼此嫌弃。
接下来,两兄弟开始和亲爹做出一通解释。
基本都是詹姆斯在说,说队友的恶作剧,说自己的卖唱新事业,说刚才的打架;而林德则负责在这个过程中骂骂咧咧,发出‘谎话精!骗子!胡说!白眼狼!被外人忽悠的小傻逼’等类似单词和词组,快烦死人了。
老约翰的反应无需复述。
他完全就是林德之前的部分翻版,只不过是相对冷静的惊疑不定版。
除此以外,还多了一些细致的对话。
比如……
“你刚刚说自己唱什么?”
“摇滚。”
“有人听吗?”
“很多人。”
“都穿裙子?”
“……这个,看个人喜好吧。”
“所以,你好这个?”
“我不是我没有,那是队友恶作剧!”
“那……那摇滚是什么?”
“是,是你上台瞎唱,最后说自己唱的是摇滚,也没人能反驳的一种玩意儿。”
“呃,为什么?”
“因为没人给摇滚下定义。”
“我不明白,也不太懂,你到底唱什么啊?”
“要不,我唱一句给你听听?”
然后,詹姆斯唱了《和他分手》的第一段。
他正常发挥,但连流行音乐都不听的老约翰顿时更搞不明白了:“怎么会有人愿意为这种东西付钱?”
林德立刻发出一声嗤笑。
他还不忘讽刺一句:“听起来就不是什么正经东西。”
詹姆斯没理他,继续诚恳地望着亲爹。
可亲爹老约翰持续茫然ing。
唉,同人不同命。
和兰斯顺利得到父母认可不同,不管是老约翰还是林德,看来都不欣赏詹姆斯的这个新职业。
只是,和林德胡思乱想,还下意识产生‘那种不三不四职业有什么好’的观念不一样;
老约翰一点儿都没怀疑小儿子做人的底线,他纯粹是在操心这孩子未来的生计。
对于经历过国家经济衰落、物资贫乏时期的上一辈成年人,大脑里会永远都存储着过去那种紧巴巴生活的记忆。所以,在孩子们考虑什么假大空梦想的时候,他们考虑的第一件事永远都是:‘这份工作能不能让你将来不被饿死?’
所以,老约翰忍不住问了一句:“唱歌有前途吗?”
林德立刻意识到什么,不满地喊了一声:“爸爸!”
詹姆斯同样敏锐地察觉到了他话语中的松动。
他当即信誓旦旦地保证着:“当然有,知道披头士吗?他们是我们利物浦本地人,后来火遍了全世界,他们唱得就是摇滚。”
“哦哦。”对音乐从不关注的老约翰应付地哼了两声。
他皱着眉回忆:“我好像有一点儿印象。”
詹姆斯继续信口胡诌。
他把未来描绘得天花乱坠,仿佛只要干了这一行,钱、名气、地位全都唾手可得。
老约翰和林德一个字都不信。
但他们也知道,詹姆斯做出这样的表现,无疑是执迷不悟,打算一条道要走到黑了。
最终,这件事没有得出任何结论。
老约翰既不赞同,也不反对。但在他看来,小儿子在离开学校,开始工作的那一刻起,已经算个成年人了。而作为父亲,是没办法硬去干涉一名成年人未来生活和工作的,孩子大了管不了,他又不可能养这孩子一辈子。
林德的态度比较坚决。
他根本是不讲任何道理地反对。
但詹姆斯才不想理他。
有种就再干一架,谁怕谁啊!!
“我已经长大了,混蛋林德。”
詹姆斯在心里烦躁地抗议着:“你不能因为比我早出生了六年,就永远只记得我比你小六岁这个事,然后因为这个事就要一辈子都把我当成小六岁的不懂事弟弟来管教,虽然我确实是比你小六岁的弟弟。”
所以,他是真不想搭理林德。
但他这种过于简单粗暴、或者说丝毫不委婉的叛逆态度,明显刺伤了林德的心。
这可是亲手带大的弟弟!
亲爹不在家时,自己拿过奶瓶,换过尿布,听他牙牙学语地喊哥哥,抱他出门晒太阳,扶着他学走路,为他擦眼泪鼻涕,帮他打架出头、写作业、开家长会……
现在长大了,翅膀硬了!
居然是这种态度?
林德根本不能接受这种现实。
他恶狠狠地瞪着不听话的弟弟,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了(詹姆斯:你幼稚不幼稚?),并在第二天,找机会把兰斯打了。
卧槽!?
等——等等!
怎么回事?亲哥!亲哥啊!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强盗思维逻辑?
不揍自己弟弟,跑去打别人家孩子?
然而,兰斯又做错了什么?
那个一向自恋的家伙也快疯了,左边那只漂亮的蓝眼睛被打青打肿一圈,看起来特别丑。
他用一只手紧紧捂着半张脸,气冲冲地跑来找詹姆斯告状:“你哥那个混账王八蛋!威胁我必须立刻开除你,要不然见我一次打一次。我让他滚去操自己,他就给了我一拳!”
什么?
詹姆斯简直震惊!
这都是什么令人窒息的操作?
为什么兰斯向家里坦白乐队的事情,就能得到漂亮妈妈的理解、拥抱、亲吻和支持;
而自己同样诚实地坦白了这件事,却前有亲爹态度冷漠、置之不理,后有亲哥各种添乱……
还有,兰斯你要点儿脸、做个男人行吗?
打架打输了不自己去找回场子居然跑过来告状?
这都是什么狗屎的家人,狗屎的队友,还有狗屎的事啊!然而,还有更狗屎的事。
兰斯用满腔怒气发泄出了一首新歌,名字叫《非洲野牛》(Syncerus caffer)。
整首歌通篇都在骂街,拿野牛暗喻林德……傻大笨粗、耀武扬威的蠢货!蠢货!我会看着你在狮子的爪牙下逃窜!逃窜!你这个畜生!你这个畜生!你一定会被鬣狗咬死,一定会被秃鹫啃光,最后化成草原上天然风干的粪便!粪便!
虽然写歌骂人发泄这种事,属于‘对人没什么伤害,也不痛不痒,还有几分可爱’的文明行为。
可问题重点在于——行星乐队的主唱是林德最爱的亲弟弟詹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