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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服异界从游戏开始 中(84)

作者:爱吃辣鸡粉 时间:2022-01-03 10:53 标签:无CP 游戏网游 亡灵异族 史诗奇幻 魔法幻情

  “不必了。”辛普森·利奥将礼帽戴到头上,手一抖、挂在手肘上的精美手杖滑进掌中,“我打算在因纳得立的朋友家中闲住一段时间,并不急着回返。”
  “祝您有个美好的假期。”船长有些遗憾地鞠躬,利奥家这么大方的客人可难得遇到几次。
  辛普森·利奥微笑着冲船长告别,一边打量着纽因镇的码头风景,一边漫步走下舷梯。
  这是个很小的码头,客船停泊点不远处就有渔船,船上的渔获不多,但那股子腥气还是让从摩西港来的辛普森有些不快,他从正跟码头苦力打听去哪乘公共马车的萨皮尔一行人旁边经过,招手叫来个专门在码头上跑腿的小男孩,付了几个铜币的小费,让这个小男孩去帮他租车。
  纽因镇的租车行因为公共马车的出现生意被冲击得半死不活,难得有贵客上门,立即把最好的马车驾了出来。
  萨皮尔一行人在纽因镇车站等候公共马车时,辛普森·利奥租下的高级马车从他们面前大大方方地驶过,比他们提前半小时抵达了因纳得立城。
  萨皮尔一行人还在公共马车上颠簸时,辛普森·利奥租的马车驶进中城区,停在了达西子爵家的府邸前。
  “辛普森!”
  达西子爵的二儿子亚当斯·达西两天前就收到了好友来访的电报,听到仆人报告便欣喜地迎出来。
  “好久不见了,亚当。”辛普森·利奥从马车上下来,摘下圆顶礼帽,微笑点头。


第230章 血奴
  “奥狄斯领地来的人?”
  达西子爵听闻自己二儿子亚当斯有访客,立即召来管家询问。
  与本地贵族若即若离的领主查理·雷克斯,奥狄斯家立场不明的访问团,不确定会有什么下场的巴特莱斯家……现在这个暗流涌动的关键点上,达西子爵很担心不成器的二儿子又会做出什么蠢事招灾惹祸。
  “是的,主人。”管家恭恭敬敬地回复,“辛普森·奥利,他们家是摩西港从事船舶业的人家。亚当斯少爷曾经提过,这位辛普森先生是他在摩西港的大剧院结识的,大约是两年前‘红皇后’在摩西港公演时的事。”
  达西子爵“哦”了一声。
  “红皇后”是莱茵王国知名的歌剧演员,照片经常刊登在王都的杂志上,很受年轻人追捧——当然,仅限于至少中产之家以上的年轻人,底层可没法养出听歌剧这种优雅费钱的爱好来。
  因欣赏歌剧而结识的朋友总比在赌场妓院认识的强些,不过达西子爵想来想去也没想起来奥狄斯领地有姓氏为奥利的贵族,便道:“奥利家是哪一家的人?”
  不是贵族却能经营船舶业,只有一个结论:这户人家是某位贵族的白手套。
  “奥利家的上一代主人,听说曾是奥狄斯伯爵的车夫。”管家道。
  达西子爵再度“哦”了一声。
  若说贵族老爷们除了直系血亲外最信任的群体,大约也就是贴身男仆和车夫了。
  和奥狄斯伯爵有这层关系,奥利家能从平民中崛起便一点也不奇怪……当然,很可能奥利家的资产其实就是奥狄斯伯爵的私产,他们家不过是代人保管经营罢了。
  既然不是上得了台面的人家,达西子爵便也没了召人来表示亲近的意思,只让管家好好招待客人便罢。
  祖上给伯爵当过马夫的辛普森·奥利,并不知他的“家底”已经被达西家的管家摸了个底儿掉,与亚当斯碰面后,他便被这位脑子里只有享乐的大龄花花公子带去了本地少爷们的马术俱乐部。
  骑马、打马球、狩猎,是莱茵王国的贵族交际圈子经久不衰的娱乐活动,像达西家这种在因纳得立排得上号的人家,经营维护马场、猎场和相关的私人俱乐部,都是为了保证自家的交际场地位。
  当然……由达西家的二少爷亚当斯经营的马术俱乐部,并不只是骑术爱好者们的聚会这么简单。
  这家藏在西城区格兰瑟街区一座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别墅里的俱乐部,是会所区被整个儿查封后,没了寻欢作乐场合的少爷仔们最后的“圣地”——拉着辛普森下马车时,兴奋的亚当斯是这么介绍的。
  一进门,辛普森·奥利和亚当斯·达西,就被穿着清凉的年轻女子淹没。
  这让辛普森有些想笑。
  虽然他看上去要比亚当斯·达西年轻得多,但事实上他的年龄足以当亚当斯的祖父,亚当斯在打着什么主意他当然很清楚……无非是当初在摩西港的大剧院里结识时这位少爷仔没能在高谈阔论中占据上风,想在擅长的领域找回面子罢了。
  调整了下面部肌肉,辛普森适当地表现出了少许惊讶和新奇神色,并在亚当斯与他那一批长期在这间乌烟瘴气大屋里消磨时间的好友们面前表现出些许年轻人强撑面子时无法掩藏住的紧张和局促,亚当斯这个急于表现自己的乡下贵族果然十分满足,笑声响个不停。
  屋子里的男男女女喝得一塌糊涂、不再高度关注辛普森这个“摩西港来的客人”后,辛普森便借故上厕所暂时离开。
  进入装修风格同样很有乡下贵族气质的豪华厕所,辛普森那微微有些迷醉的眼神瞬间清明。
  此时天色已暗,格兰瑟街区亮着路灯的街道上没多少行人,只不时有马车驶过。
  辛普森拎开水龙头,在刷刷水声中打开厕所窗户,轻盈敏捷地翻了出去。
  这座独栋的别墅有三层高、二十多个房间,比隔着景观湖的中产联排别墅大了一倍还多,再加上频率不低的“私人马术俱乐部”聚会活动,没有十几个仆人是忙不过来的。
  什么样的仆人骤然性格大变乃至是失踪都不会引起主人家怀疑,辛普森可是太了解不过了。
  以鬼魅般的身法顺着墙角迅速地穿过庭院,在黑暗中尤其存在感薄弱的辛普森,无声无息地来到后院柴房。
  讨人喜欢的仆人可以在温暖的大屋里为主人服务,边缘化的仆人只能在主人看不到的地方做苦力——比如现在,屋子里的人们欢声笑语时,独自在柴房前烧着热水的烧火工。
  辛普森站在黑暗中观察了会儿,确定周围没有第三人,悄无声息地靠近那名灰头土脸的烧火仆人。
  一把古朴的匕首,带走了这名不幸仆人的性命。
  辛普森掏出手帕擦掉匕首上的血迹,又随手将手帕丢进火炉里。
  血族可不是什么人的血都要,像这种低贱者的血液辛普森是没有兴趣的。
  接着,这个摩西港来的“客人”,蹲下来,将手指抚到烧火仆人脖子上的伤口处。
  他的指腹处渗出一滴暗红色的粘稠血液,钻进了仆人的伤口里。
  并不算特别狰狞的致命伤,因这滴诡异血液的渗入,居然自行愈合起来……
  数秒后,刚断气的仆人,惊恐地瞪大的眼睛,忽然眨了眨眼皮。
  接着……这名死而复生的仆人,僵硬地从乱糟糟的地面上爬起来,对辛普森躬身行礼。
  “把这儿收拾一下,去找到乔伊·雷切尔,盯着他。”辛普森对新鲜出炉的“血奴”吩咐道。
  血奴保持着深深鞠躬的姿势,直到辛普森退回黑暗中,才蹲下身来,迟缓、机械地把地面上沾染了它生前血液的草杆、木材一一抱起来,塞进火炉里。
  打扫完现场,这名血奴像是适应了全新的身体,离开大屋时,动作已经十分灵活协调,与生人无异。
  格兰瑟街区是因纳得立城环境最好的街区之一,住这儿的人家最低都得有一百五十金币以上的年收入,养得起仆人;入夜后,有看上去像是仆人的人在路上匆匆而过,并不会引起任何人怀疑。
  血奴快步走出格兰瑟街区时,大街上巡逻的治安员都只是随意地扫了它一眼便把视线转移开——格兰瑟街区的人家在晚上派仆人跑腿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白天时人气旺盛的玛丽街市集在入夜后相当冷清,只有几家售卖廉价酒水的小酒馆和街尾处出杂货店开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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