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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195)

作者:白色的木 时间:2021-05-10 09:34 标签:穿越时空 无CP 幻想空间 天之骄子 传奇

  阮小七眉飞色舞:“俺盗过御酒,那可是从一群官差眼皮底下偷天换日,厉害吧!我阮小七要是去做贼,必须得是贼头头!”
  “喏,贼头!”林稚水转身回屋,过会儿拿出来一套白软似柳絮的衣服,“洗过了,这几天也放在包袱里没拿出来过,别嫌弃。”
  “这是什么?”
  “火鼠裘,避火的好宝贝,在我这儿放了两年了,我一直当普通的衣服穿,没想到还能有派上用场的一天。”
  阮小七试着穿上,居然刚好合身。
  林稚水:“应该是火鼠裘能自动调节大小,我拿到时,也是一试就合身。”
  白玉堂瞅了两眼,捂着眼睛调侃:“我眼睛瞎了!”
  阮小七常年打鱼,皮肤黝黑,穿着这雪白的火鼠裘怎么看怎么怪异。他自己也觉得奇怪,扯了扯衣料,憋出一句:“好不适应,还是我打鱼的衣服舒适,穿着这身,我往后赤着脚走路都不习惯。”
  林稚水冷酷无情地拉开他想要去脱衣服的手,“穿着,凤凰不一定是火凤凰,可万一是的话,这东西,说不定能保你一条命。”又转过头去看白玉堂,“五爷可会律管?”
  “我会。”白玉堂奇了,“难道你有能避火的律管?”
  “不,是吹响后能使六月飞霜的律管。”林稚水把乐谱连着律管一起给了白玉堂,“兴许能用到。”
  一盏茶很快过去了,确定好进这一关的队员们各自枕着黄粱枕,几乎是下一秒就进了梦乡,某些四合院厢房里,还出现了轻微的鼾声。
  林稚水发现自己和白玉堂、阮小七的联系断了,跟其他人一说,都认为是天道防止他们场外求助,暂时屏蔽了关联。
  “林郎君……”刘秀仍在纠结,“我还是觉得,你说我是天命之子,太盲目自信了,下一关别用抽纸条来决定……”
  “嗯嗯嗯,下次一定!”
  “……我真的没有什么天命,也就河水结冰那一回,但是正月天气本来就冷,那属于巧合。”
  “好好好,你说是巧合就是巧合!”
  “你别不信啊!”
  “你也别纠结这事了。”反正多抽几次,你就认命了。
  林稚水咽下后面的话,改成跟刘秀说:“你就当我选择困难,借你的手帮我选参赛的人,反正以你们的本事,我觉得什么困难也成不了你们的阻碍。”
  “这还好。”刘秀松了一口气,又面露好奇,“你还在做这个啊,我之前就想问了,它有什么用?”
  林稚水放好九月仍然有的秋桃,又脆又甜,摆了三五个在西游记同人的原稿前方,才告诉刘秀:“我在给大圣摆供品。虽然没什么用,书中世界那么大一座花果山呢。但是!每天一次,绝不间断,显得我心诚啊!”
  李世民撩开门帘,大步走进来,“我看你从写完那份《西游记》同人开始,每天都会做这样的事,人家也没搭理过你,桃子动都没动过。”
  “当然不可能靠桃子把大圣勾出来,就像郭大侠也不会因为我天天给他送吃的,就帮我做事。”林稚水很是无所谓道:“我就是闲得发慌,顺便在大圣面前刷一刷存在感。”
  此时,一道道浅淡的黄粱香飘去上空,凝结出了巨大的水镜,由天道力量加持,给观赛的人看直播——共有三十三个大梦境,想看哪一个,向天道默念祷告序号,在那人眼中,水镜就是相对序号的梦境。
  林稚水立刻坐好了,还招呼二人:“二凤,秀儿!快,坐下,我们来看看五爷和七哥怎么当梁上君子,偷凤雏!”
  盯着大水镜,林稚水没注意到他说了“偷”字后,不远处,果盘上的桃子,最顶端那个肉脆汁多的,晃了晃。在水镜里的人和妖开始各显神通后,从桃子尖开始,一点一点减少。
  ——像极了看电影还要吃爆米花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以前)
  大圣:懒得搭理,睡觉,老孙是随便用桃子就能骗出去的吗!
  (今天)
  阮小七:我!贼头!
  大圣(捕捉到关键词):贼头?大圣爷才是盖天下有名的贼头!让俺老孙看看,你们有什么偷东西的本事!
  (顺便吃个零嘴看电影)


第135章 百里岩浆
  进了黄粱梦的选手们, 在了解过关卡背景后,确定了——
  “这是一场智斗。”白玉堂侧头对着阮小七说,音量正常, 也不怕别的选手听到,“横跨百里的岩浆湖;在湖中心修炼, 没有一二百年不会离开的凤雏;以及在附近守着幼崽的成年凤凰。这里面勉强能利用的地方,是给出的资料中, 凤凰属于这片大陆的最强种族, 它们自矜且骄傲,不觉得有生灵敢挑衅它们,伤害凤雏, 所以守护在这里的成年凤凰,活动范围是方圆五千里, 且不会成天盯紧湖中心。”
  当然, 也不是抓到凤雏就能立刻离开黄粱梦,之后还得躲三天,成功度过三天的追捕后, 才算过关。
  “你后面这些都是废话, 谁不知道啊!”一个彪形大汉张开嘴聒噪,“而且, 对你们来说是智斗, 对我可不是。”
  这一席话惹得其他人面带薄怒, 和他同组进来的女人略带乞求地拉了拉他的衣角,“马克, 不要说这些。”
  那彪壮汉子哈哈大笑,“你就是胆子小,怕什么!有什么好怕的, 他们敢现在对我动手,还是等我捉住凤雏后,给凤凰带路啊?哈哈哈!”
  女人勉强地笑了笑,脚下动了动,拉开微妙的距离。
  白五爷轻嗤一声,“蠢货。”幸好那大汉没有听到,不然两个爆裂脾气,就得在偷凤雏之前,先浪费点时间打一场了。
  汉子把腰间的囊袋解下来,竟是和他壮硕外形不太相符的文房四宝,女人望着他动起来的手,也从自己的兽皮囊里拿出来一对鱼鳞手套,鳞片缝隙处闪动着油绿暗光。
  阮小七低声:“有毒。”
  这用毒的女人神色紧张地看着其他人,似乎怕他们背后打闷棍。
  众人只静静看着。
  有人打头阵,帮他们淌水,那真是求之不得。大好人啊!如果出了事,被迫退出黄粱梦,他们一定会对这汉子感恩戴德,之前嚷过的挑衅话也权当作没听见!
  这彪壮汉子写出了一头水犀黑影,还有如同象兵一般,在犀牛背上稳固了一座高椅。汉子往上面一坐,高椅没有丝毫摇晃。
  他驱使着水犀往前走,面容得意。
  白玉堂靠着树干,懒洋洋地点评:“的确有实力。那文章灵气也有五尺多了。”
  如果那大汉变出来的兽影能够入岩浆不死,以五尺的灵气,足以支撑大汉横渡到湖心,不怕半途灵气耗尽,掉入岩浆中。
  外界。
  刘秀好奇:“这是什么兽?难道也如同火鼠那般,不怕烈焰?”
  林稚水:“……”那副一言难尽的样子,引来了李世民的注意。
  “你怎么这副模样?他的做法有哪里不对?”二凤认为,既然对方那么有信心,这头野兽必然是能够渡过火湖的。
  嗯,这是正常人的想法。
  林稚水扶额:“我大概猜到了,他应该是正好看见过水犀——就是上面那玩意,吴王夫差就有一支穿水犀甲胄的士兵。那大汉应该看到过水犀踩灭火焰,就觉得水犀不怕火,可以游过岩浆湖。”
  逻辑也算说得通,但是,致命的是,古人只知道火焰能烧死人,却并不清楚,火焰也分了温度,犀牛能踩灭火,但是没办法硬扛比火堆温度高多了的岩浆啊!
  果然,水犀下了岩浆,没游多远,就开始了哀嚎,浓墨黑影慢慢变淡,背上座椅摇摇晃晃,彪壮汉子抓着扶手,脸色惨白。
  这还亏得是边缘的岩浆,温度还没到直接烫死的地步。
  “快、快回去!”马克声音都变了调,在险而又险地回到岸上后,腿一软,扑通坐在地上。心中一遍又一遍庆幸:还好回来得快,不然,就算黄粱梦里不会真的死亡,被那么爆裂的一片火池子淹没,肯定疼得想自我了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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