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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写同人称霸世界(20)

作者:白色的木 时间:2021-05-10 09:34 标签:穿越时空 无CP 幻想空间 天之骄子 传奇

  林稚水:“……”等等,这剧本不对!
  林稚水相当豁得出去的,立刻半垂了眼,眸光潋滟,细碎着波光。
  少年轻咬唇:“嗯,我会……会磨墨……”他轻轻抬起眼,泛红的眼角宛若胭脂,眼瞳中萦绕薄薄水雾,“请……请买了我吧。”
  刘唐:“……”
  三阮:“……”
  很好,现在轮到他们心情复杂了。


第14章 何为海仪
  妖族的审美和人族其实挺相近的,不然过去也不会有人和妖结亲的事了。周围顿时抽气声此起彼伏,再看人族少年那张漂亮白皙的脸,心便痒起来了。
  众妖:其、其实买下来也不亏。
  有妖族问:“多少钱?”
  刘唐报了个特别高,就是冲着妖族太子去的价格,问价的妖族登时就退缩了。
  美人虽好,奈何没钱。
  却见一个钱袋子往刘唐方向抛,“孤要了。”说话的妖衣衫上缝制九条尾巴的白狐狸,是只有妖皇一脉才敢用的图案。
  周围的妖族:“太子殿下!”
  妖族太子这么快就上钩了?轻易得让他们心底不踏实。
  刘唐扯了扯嘴角,实在扯不出谄媚的笑容,心里骂了一通应该让军师来,之前演无能书生时,那真是出神入化。不得已,半垂脑袋,“殿下,我们怎敢要你的钱……”作势要把钱袋子还回去。
  妖族太子用眼神制止了他的上前,“给你就是给你了。”又看向林稚水,眼神淡漠:“跟上。”
  林稚水微不可查地和刘唐及阮三兄弟对了眼神,低眉顺眼地跟在妖族太子后边,依旧被绑缚的双手垂在身前,长长久久绳索在地上拖曳。
  妖族太子住的自然是行宫,五步一楼,十步一阁,辉煌大气,令人目不暇接。
  “名字。”妖族太子坐在高了三四阶的太师椅上,声音没有任何起伏。
  ——他不是因为他的容貌买下他的。
  林稚水在心里迅速过了这一点后,不假思索地:“麦当劳。”
  其他名字他不一定能反应过来,但是,在这个世界,谁要是说出“麦当劳”,他绝对会下意识看过去。
  “你是读书人?”
  “是的,殿下。”
  两名妖仆行入,放下纸笔砚台,恭恭敬敬行礼,复又退走。退走前,没忘记给林稚水解开捆手的绳。
  太子殿下执起桌上的碧玉杯把玩,甚至没有抬眼去看林稚水,“写。”
  林稚水垂首,磨墨的过程中,脑子运转。
  人的文风是一种很独特的东西,足够灵敏的人,能够从文风看出作者。他是抱着必死决心来的没错,但也不是毫无求生欲。
  磨好墨,提起笔,思衬着自己的文章是不能写了,林稚水心中对原作者说了声抱歉。
  ——我郑重发誓,绝不以它牟利,绝不用它获取荣耀,绝不写于救命之外。
  一万五千零二十七个字。
  仍活动着墨香的手稿到了妖族太子面前,他先看了标题,“海的女儿?”
  他们此刻就正在海边城池里,倒也应景。
  妖族太子对于海的印象,向来只看到它诡谲多变的一面,无边无际的海浪滔滔滚滚,浪头一个接一个,掩埋海岸,淹没沙礁,前一秒还是柔软美丽的蓝花楹,下一秒便展开了狰狞的面目。
  然而这篇《海的女儿》,将一块幽静的蓝琉璃摆到了他眼前。
  有如涟涟波漾,温柔安宁地包容明日蓝天,光彩亦变得柔和。没有狂浪,没有咆哮,哪怕最后属于悲剧,也是冬海流冰般,令人恍然如梦。
  妖族太子心里肯定了对面的才华,嘴上却还十分轻蔑:“人族书生,总痴想着会有貌美妖女主动贴上来,呵。”
  林稚水眼观鼻鼻观心,全然一副规规矩矩模样。
  那《海的女儿》的确是安徒生童话里的《海的女儿》,只不过被他删去小美人鱼灵魂被接引到天堂的部分,略微改动,更符合华夏古代背景。
  概括一下,就是:鲛人公主爱上人族太子,爱而不得,化为泡沫。
  妖族太子:“不过,不是说你们人族的文章写出来会有灵气吗,我怎么没看到?”
  这个林稚水可以回答。他刚开始写的时候,冥冥中的预感就在告诉他,这不是他的文章,不会有灵气涌现。
  当然,这个不可能跟妖族太子说。
  林稚水:“回殿下,这是旧稿。”只有初稿才会喷涌灵气。
  妖族太子点了点头,道:“带他下去洗干净。”
  妖仆推门走进,沉默地弯腰后,示意林稚水跟他离开,快出门时,妖族太子突然想到什么:“带他去斗蛊台看看。”
  “是。”
  妖族太子拿起新的纸和笔,写了一封书信,又把《海的女儿》手稿放进信封里,命妖仆一同拿去寄飞——龙雀传信,是人族才有的本事。
  *
  那不知道是什么场所的“斗蛊台”在行宫之外,溟海城的地下城中。地底通道歪歪扭扭,宛若蚯蚓钻地,道路也有好几条,也不知通往哪里的洞窟。
  “人族。”那妖仆沙哑着嗓音开口,“眼睛放好点,最好别想着趁道路杂乱,借机逃跑。”
  少年似乎被吓到,嗫嚅:“我……我不跑……”
  跑了还怎么搞事!
  “最好是这样。”这话说完,妖仆就不再开口。
  行了许久,林稚水听到前方浪潮般的欢呼声,中间夹杂着“杀”“撕碎他”“好狗”诸如此类的激情话语,脑海里转瞬间就有了猜测——
  一个类似于古罗马斗兽场的地方。
  又和斗兽场有轻微的不同。斗鸡,斗蛐蛐,斗狗,什么都斗,包括妖仆和人族——哦,他们称呼人族为“海仪”。
  如同蛊虫,被放到同一个场所里,厮杀到最后的获胜者,才有活下来的资格。
  到了现场时,正好是一个和林稚水差不多大的少年和一个妖族的拼杀。那少年明显落于下风,逃命的本能促使他转身逃跑,却被抓住脚踝,拖回去。
  妖族低吼着,展现自己的勇猛,把人族高高举在头顶,从台这头走到台那头,脑壳两侧的尖牛角映照昏暗灯光,仿佛有一根血线自角峰蔓延而下。
  听着他的嘶吼,群妖们兴奋起来。
  “撕碎他!!!”
  “蛮牛!蛮牛!蛮牛!”
  “把他的肚子顶破!肠子拖出来!”
  峭壁影绰妖影,群魔乱舞,血红色的光芒隐约可见,这里就是一处魔窟。
  人族少年被重重摔到擂台上,一支断烛的阴影投落在他面上,犹如断刃刺穿头颅。牛妖大笑,锋利的牛角“噗”地串穿少年的心口与肚子,滚烫的血液往外浸着热气,少年眼中尤带茫然,甚至连死亡都未曾意识到。
  四通八达的通道里拂来的阵阵凉气,很快冷了他的血肉。
  周围又是一阵欢呼雷动。
  “蛮牛!蛮牛!蛮牛!”
  牛妖掏出那具身体的内脏,扔进嘴里,大口咀嚼,又揭开头盖骨,挖出脑浆,吃得津津有味。
  “看到了吗。”妖仆平静地诉说,“你如果敢有异心,我们也不杀你,只把你扔进斗蛊台,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你的本事了。”
  林稚水垂眼,没回答,妖仆显然也不需要他回答,“看过后,就回去了。”
  走之前,林稚水眼角瞥到有几个妖族身边有着人族,男男女女都有,粗略一扫,样貌大致好看。替妖族捶腿捏肩的有,温顺伏在妖族膝头,任由对方抚摸的有,甚至直接大庭广众下给妖族交配的也有。
  妖仆随着他的视线望过去,依旧是用一种没有感情的声调:“我们妖族的富豪,会养一种宠物,名叫海仪,和猫狗一起养。假如给它喂桃子,汁水就挤出来给狗舔。哦,海仪在我们这里的意思,用你们人的话来说,就是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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