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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比我更懂七五(338)

作者:小狐昔里 时间:2022-04-27 09:12 标签:爽文 无CP 历史衍生 市井生活 七五

  再说了,这要是一鸣惊人,还能叫贵人听到,岂不是更好。
  于是本来准备搭腔刺探消息的黎某人,一下就变成了饶有兴致的吃瓜群众,哎,如果有一碟香瓜子就好了。
  正是这时,黎望面前,就凭空出现了一碟香瓜子。
  他一抬头,却见是礼部尚书家的嫡幼子丁继武,当初天下第一庄的案子,此人就有出现。后来因为过于熊,被丁尚书发配去了大兴书院,没想到居然回来了。
  “黎大哥,要不要吃?”
  与上次见面相比,看着倒是人模人样了些,黎望伸手接过,懒懒道:“几时回来的,晏四都没同我说?”
  丁继武坐下,当即发起了牢骚:“昨日回来的,今日就被母亲拖来参加这劳什子的梅花宴了,真是有必要催这么紧吗?”他还没玩够呢,再说黎大哥不也还没成家呢,这种事情有什么好急的?
  黎望笑笑,自不会附和,倒是想起来一桩事:“问你个事,你认得他吗?”
  丁继武顺着黎大哥所指的方向看去,却见是书院夫子最喜欢的赵如,当即道:“他啊,当然认得,书院夫子心尖上的好学生赵如嘛,对了,黎大哥你如果要参加下一届科举的话,或许会跟他碰上。”
  “他不是曹王嫡孙吗?按理来讲,年纪到了蒙荫就是了,居然也要下场科举?”再说曹王辈分高又面子大,曹王世子又烂泥扶不上墙,赵如若要入仕,以官家的仁厚,官位必定不差。
  这上进心,可比他强多了。
  “谁说不是呢,若我是他,早就舒舒服服享受人生,等年纪到了直接入官场,不快乐吗?”丁继武赞同地猛点头。
  黎望觑了人一眼,直接道:“你爹,没少打你吧?”
  丁继武:……这种事情,就没必要说出来了吧。
  两人正说着话呢,那头就传来了一阵喝好声,细听之下,才知道是赵如一笔写就风流诗韵,赢得满堂彩。
  “黎大哥,你不去吗?我听晏四哥说你读书远胜于他,怎么不出出风头吗?”要是他,早就上前抢笔了,哪能在这里磕香瓜子啊,还不是因为肚子里墨水不够嘛。
  “你晏四哥骗你的,他都是一甲之才了,若我还远胜于他,我不应该早就金榜题名了吗?你听得他瞎说。”
  唬住一个姓丁的小朋友,黎望站起来拍拍衣袖,这才拢着袖子去瞧赵如的笔墨,怎么说呢,确实很厉害啊,诗的意境也到了,虽然不能称之为惊艳,但放在当下,绝对是再应景不过了。
  于是,他也像是其他人一般,向赵如送去了称赞,却未料想,赵如居然认得他。
  “我知道你,黎家大郎黎知常,夫子经常提起,国子监有一麒麟子,天赋极高,聪慧过人,无奈身体孱弱,说的可是你?”
  方才瞧着温良模样,出口居然一股top癌的口气,黎望忽然觉得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果然是没错的。
  “身体孱弱说不上,但比之赵公子这般英武,自是比不上的。”有您这闲工夫,多写两句诗多好,管他的闲事?实没必要。
  这段时间,黎望的身体好了不少,至少面色不再惨白,只是这会儿天凉,显得他一身的脆弱感。
  赵如是个很要强的人,他父亲不中用,祖父从小就告诉他要上进,打从启蒙读书开始,他就要做读得最好的人,至少同辈里,他一定要做翘楚。
  本来他一直是,直到黎知常的出现,让他的地位受到了影响。
  赵如自然知道,这人比他长一岁,功课也做得惫懒,甚至都不是国子监的甲一,但偶有一次,他读过此人的文章,那时他就产生了浓重的危机感。
  再着人细细打听过此人,他的危机感就更重了。
  身体虚弱,却能在舞象之年考中秀才,可见天赋奇高。如今得叶国手调理身体,他日科举下场,必然是一大敌。
  再加上黎家在读书人中的地位,若是才华平齐,恐怕是对方更占优势。
  想到这里,赵如便忍不住想探一探对方的底:“今日残雪赏梅,齐聚一堂,黎公子不提笔书两三行吗?”
  黎望微微挑眉看了一眼赵如,随后苦恼道:“小生也想啊,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这冬日寒凉,提笔书写,手都没什么劲,若是勉强写,也不过是贻笑大方罢了。”
  ……好家伙,那你方才嗑香瓜子,倒是挺有劲的啊。
  这理由,搁谁都能听出敷衍来,赵如自然不甘心,便道:“那去亭子里头写,里面烧了火炉,烤烤火,手自然就暖了。”
  刚好闻讯赶来的狄青:……黎兄,你不是要结识赵如吗?怎么瞧着,像是结仇来了?
  适时,却听得人道:“赵兄何必这般强人所难呢,这样吧,若小生写了,还勉强能入赵兄的眼,赵兄便答应小生一个小小的要求,如何?”


第295章 窒息
  这就是有彩头的比诗书了,梅花宴本就是“争奇斗艳”的场合,赵如仔细一思忖,发觉他没有拒绝的理由,便道:“可以,不过若黎兄写得差强人意,我也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好啊,这才公平,赵兄请。”
  于是一行人,便往烧了火炉的暖亭内走,亭子很大,且六角皆用羽纱挡着,外头的冷风吹不进来,里头又被熏得暖融融的,可比赏梅舒服多了。
  黎望本就拿着手炉,这会儿烤着火,身子很快就和暖起来了,见所有人都等着他提笔书字,他自也不怯场,当即挥墨写就:
  耐得人间雪与霜,
  见来不是等闲香。
  清风自有神仙骨,
  冷艳偏宜到玉堂。
  咏梅这个题材,早就被人写烂了,要想写得引人注目,最好不写梅花风姿仙骨,亦不书其品性高洁,可字字入情,却无一字不在写梅。
  按黎望的性子,真要放开了写,肯定会写梅花哪有牡丹香,但这不是场合不对嘛,这会儿正是霜雪未消之时,还有人送上门来打脸,他这写梅,自然是要暗落落搞点隐喻的。
  想来赵如是个聪明人,如果听懂了,便不会说他写得差强人意了。
  “好诗,好字啊!”
  黎望的字,确实写得很好,主要他从前学用判官笔,也没什么其他的捷径,就是疯狂地练笔,想着刚好,就连字一块儿练了。
  导致这字,越写越狂娟,还是后来老头子看不过眼,给他寄了许多规整的字帖,这才有了如今这飒而不散的字,但气韵筋骨,却还是被判官笔的招式影响到了。
  所谓笔走龙蛇,谁也没想到这病弱的黎家大郎,竟有这般力透纸背的力道。
  这字,不看诗,都感觉赢了。
  况且,这诗却也不差,甚至还隐喻赵如该自持风骨,犹如梅花傲雪枝头,莫要被外物影响,失了梅花的底蕴。
  说人话就是,我好心夸你,你却找我茬?劝你专注自身,不要随便跟人攀比。
  好家伙,不愧是言官之子啊,曹王嫡孙都敢这么下面子。不过也是,黎御史简在帝心,曹王爷虽然辈分高,但朝中又无人脉,黎知常确实没必要怕赵如。
  而且,光想想还挺爽的,这赵如方才那一副天之骄子的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这些个公子哥都是来给其当陪衬的呢。
  于是一个个,都夸起了这诗这字,有那文采不够说不出好听话的,也努力地点点头附和,一时之间,黎望整个儿被彩虹屁包围了。
  黎望:……你们这架势,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李杜再世了呢,要不要这么浮夸?
  不过浮夸不浮夸什么的,大家伙儿融入气氛,当是谁也不尴尬的,就是赵如的脸色,着实是有些难看,他当然也有朋友,只这副诗词在前,总也不能闭眼夸朋友吧,毕竟这里可是皇宫大内,不是他们家的后花园。
  所幸,赵如还是有些风度的,镇定了一会儿,才道:“黎兄之才,在下佩服。”
  这不就是手到擒来了嘛,黎望当即谦虚道:“不敢不敢,赵兄之才,亦是叫人心生叹服啊,不过这个小要求,现下不好说,待他日小生再找赵兄兑现,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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