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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世权臣 中(151)

作者:天谢 时间:2022-01-18 10:25 标签:爽文 NP 架空 升级流 穿越

  阿勒坦心里暗凛,于是不再继续劝谏。
  汗王又道:“第二件,你要信任黑朵的忠心与判断力。”
  阿勒坦迅速垂下眼睛,不让父王看见他眼中的讶异之色。
  “倘若部族中只剩一个人值得信任,那就是他了。阿勒坦,你答应我,无论父王活着还是回归长生天,你都要把黑朵当做师父一样对待。”
  我已经有师父了。阿勒坦心道,我的师父在临终前把一切都传给了我,而我也答应过他,必须要做一件事。
  汗王见他不吭声,不悦地提高了声线:“阿勒坦!”
  阿勒坦抬起眼,温和而专注地看他的父王,像往常那样爽朗地笑了笑:“这两件事我都记在心里了,父王放心吧!”
  虎阔力这才舒了口气,有些疲惫地闭眼,眼珠子在薄薄的眼皮下快速而不安地颤动。他勉强说道:“父王累了,你也去休息吧。”
  阿勒坦用嘴唇碰了碰他枯槁的手指尖,起身离开了金帐。
  虎阔力强忍着,直到确定儿子已经远去,终于忍不住叫起来:“我都说了!按你说的,都说了!药,给我药!”
  他在床上打滚,忽而用牙狠咬皮褥子,忽而以头撞击床板,涕泪交加,从喉咙中挤出痛不欲生的哀嚎,莫说再无任何君王气势,浑然已不像个人,像只走投无路的牲畜。
  “药……给我药……快给我……”
  一个黑色人影从穹帐深处走了出来。虎阔力从床上摔落,连滚带爬地凑近他,从他手掌中抠走了一颗龙眼大小的乌黑药丸,迫不及待地塞进嘴里。
  良久之后,虎阔力长长地吐了口气,仿佛魂魄从迷乱动荡的碎裂中,又拼凑着降落回衰老的身体里。昔日纵横北漠的王者,如今正佝偻着躺在地上,嘴里发出无意义的呓语。
  黑朵居高临下地看他,像个沉默而阴冷的幽灵。
  -
  阿勒坦走出金帐。
  广场上的宴会已近尾声,瓦剌汉子们纷纷搂着中意的姑娘,走向自己的穹帐。
  有不少美丽而大胆的姑娘,带着醉意与笑颜,向阿勒坦簇拥过来——即使改变了肤色与发色,大王子依然魁梧而英俊,甚至更增添了一种妖异的性感。她们希望能得到他的青睐,就算没有名分,一夕之欢也是好的。
  最热情的那个姑娘,紧紧抱住了阿勒坦的腰身,笑道:“大王子,你看看我,我是不是部族里最美的女人?”
  阿勒坦低头端详她,说:“的确是。”
  姑娘快乐地笑出声:“我有没有资格服侍你一个晚上?”
  阿勒坦说:“有。”
  那姑娘脸红了,眼睛亮得像头顶的星空:“那我们去哪里?”
  “你有这个资格,但我没有这个意思。”阿勒坦拉开了她的手,将一颗硕大的金珠塞进了她手里,“去给自己买匹丝绸,做身漂亮衣服,穿着它,全部落的小伙子都会爱上你。”
  姑娘失望地接过了金珠:“可是除了大王子你。”
  阿勒坦笑了笑,没说什么,转身离开了这些草原上的鲜花。
  他没有回到自己的穹帐,而是走向野地。在众人看不到的昏暗中,他的脸色沉了下来,目中闪着怒光——
  在汗王虎阔力的身上,他不仅嗅到了衰老与混沌,更嗅到了一股腥甜的、糜烂般的气息。
  这种气息,他在老萨满的药柜子里也嗅到过。
  老萨满指着那盒黑乎乎的膏状物,对他说:“我刚被砍断双腿时,就靠着这玩意儿熬了过来。”
  “这是神药?”阿勒坦问。
  老萨满发生一声令人胆寒的怪笑:“这是魔鬼的药!它能让你暂时忘却一切疼痛与苦恼,也能让你的灵魂堕入地狱,永世不得翻身!我花了十年的时间,才真正摆脱了它的影响。
  “你好好闻闻这股味道,记住它。我当初不该把它给黑朵。以后你再遇见我那逆徒,不仅要替我讨回一双腿,还要替我彻底毁了这药!”
  阿勒坦答应了。
  老萨满怕他不在意,特意让他抓了只幼熊,喂了几次这药膏。
  当不再喂药后,幼熊焦躁不安,哀嚎打滚,一次次向着他们猛扑,在围栏上撞得头破血流,最终用尚未完全长成的爪子把自己开膛破腹,极痛苦地死去。
  阿勒坦看得心惊,彻底体会到了什么叫魔鬼的药。
  而现在,他在父王的身上嗅到这股药味。
  “黑朵萨满还在部族里?”
  “当然在!如今该叫大长老了,连汗王都对他十分恭敬,你怎敢直呼其名!”
  他想起与斥候骑兵的对话,拳头在袖中用力握紧。
  金帐顶上的神鹰,你是否也看到了这一切?如果你真的承载了先祖的魂灵,请离开被黑暗控制的王座,落到我的肩上来。


第260章 界线的另一边
  大铭九边之一,宣府。
  时值八月底,长江两岸草木未凋、丹桂飘香,宣府的风已让人遍体生凉,早晚温差大得很,有时半夜还下雪。
  荒道旁一处不起眼的小院落,十几个人稀稀拉拉地坐在破石墙的墙根处晒太阳。
  这些人中有中原人、有北漠人,也有来自更遥远异域的色目人。打扮也是五花八门,有普通兵卒、有猎户、有牧羊人、有商贾……甚至还有个背着经囊背架的行脚僧。
  一伙奇奇怪怪的人,凑在鸟不拉屎的鬼地方,聊着奇奇怪怪的天。
  猎户说:“我得换一匹能负重的马,不然挂不了所有脑袋。放羊的,帮再我偷几匹好马怎么样?听说瓦剌的马最好,鞑靼其次。”
  牧羊人说:“呸!你那是马的问题吗?你那是贪心!非得把所有脑袋都包圆了,也不给别人留点儿。”
  商贾说:“对,就属这打虎的最贪心。一听说待遇等同边军,军功可以实打实换了,他现在抱老夜大腿比谁都抱得紧,都忘了老夜刚来时,他和他那几个兄弟是怎么合起伙挤兑人家的。”
  行脚僧说:“少他奶奶一口一个老夜,老夜是你们能叫的?当心队正一枪捅穿你肚脐眼!”
  兵卒说:“嘘,队正来了!”
  一伙人纷纷从墙根起身,目视向他们走来的男子。
  男子约莫三十出头,身穿深色齐腰绵甲,黑色袄裤用绑腿扎得紧紧,头上没戴盔,只用布条固定发髻。整个人像一杆笔挺的长枪,哪怕走路也保持着紧绷的状态,仿佛随时准备进入战斗。
  他开口时,语调尚算温和,一双眼睛却如浸透了战场上的铁血硝烟,骁勇而锐利。
  正是曾经的灵州参军霍惇,如今是宣府一支夜不收小队的队正。
  “你们很闲?聊什么呢。”霍惇问。
  “没有!队正,我们刚出完任务,正准备休整后接下一个任务。”
  “我去喂马。”
  “我要擦拭兵器。”
  “我去看信鸽回来了没有。”
  “我……我想尿尿!”
  一伙人做了鸟兽散。
  霍惇摇摇头,推开陈旧的木头院门,穿过天井进入主屋。
  主屋与周围的荒原一样贫瘠,只有一张硬板床、一个衣柜、一套桌椅,但在临窗的桌面上,摆放了个插着花枝的陶罐。
  花是野地里最常见的白色山梅,花瓣小、香味薄,却别有一股野生野长、风雨难摧的韵致。
  整个屋子因为有了这枝花,于灰暗中平添了一抹清雅,仿佛兵戎中唯剩的一点书生意气。
  桌前坐着个书生打扮的男子,俯首在纸页上书写着什么。
  霍惇开门的第一眼就看见书生清瘦的背影,然后顺着弯曲的白皙颈子往前——看到了那枝同样白皙的野山梅。
  是他路过某个山头时,因为刮了他的帽子,而顺手摘下的花枝。霍惇嘴角不禁露出笑意,扬声唤道:“老夜!”
  曾经的陕西行太仆寺卿严城雪——如今该叫楼夜雪了——闻声没有立刻回头,把手上的最后两行字写完,方才搁笔,转身道:“叫那么大声做什么,我又没聋……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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